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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墅空間設計聯合事務所
服務理念
空間設計
{空間設計}
人需要空間賴以居住,人也需要空間進行活動,人更需要藉助空間去表達自己的感情、身分、地位等。
其中包含了人對於空間的實質需要,甚至是形而上的需要。
同樣地,對於一位設計空間供人使用的設計者來說,不但對於空間中實質層面上的需要,應該比居住者以及使用者掌握得更加精確與徹底,而且對於超過實質層面以上的需要,更要具備維妙的觀察,掌握以及表現在設計上的能力。俾使空間的使用者能夠從中獲得超過其需要以上的功能,以及受益於空間形成的氣氛與情趣。
能夠覺察出這些細微差異,並且將這些因素應用到設計之中,呈現出令人滿意的空間,就是優越與平凡的設計之差。
人類基於生活的各項需求,逐漸在無限的自然環境空間中去分割拓展出屬於自我或群體的空間區域(都市、建築、室內) ,而在這些包含各種生活與群我關係之空間領域中,對於我們的生活最為熟悉且密切的,就是存在於建築內部的各空間單元。
因此空間的存在是隨著實體的構成而自然地產生,空間的範圍可以是無限的,討論的重點在於對生活空間的創造提供ㄧ些方法,如一、生活本質的探討與機能需求的產生,二、機能目標的實現與空間實體的創造。
承前述而言:實質生活而產生序列的活動需求;基本上,就人(使用者)的生活而言,這也是空間被逐層創造發展中最具親密關係且實質的結果。
設計,的目的主要是在具體化前述中有關使用者(人)機能所需求的空間創造過程,經由綜合形而下的理性訴求(機能)與形而上的感性訴求(精神) ,來完成一空間形體的具體構型過程,所以一個經由設計的過程而產生的空間,除了在滿足人的需求之基本意義外,亦在於討論如何賦予空間的構成與組織精神上之人文內涵,而使[物]、[空間]與[人文]層面上與使用者共融為一體。